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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:2019 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实现基本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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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2019年1月26日,辽宁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。会议决定,年底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实现基本脱贫。对此,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,及时召开专题会议,围绕民政职能,明确
2019年1月26日,辽宁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。会议决定,年底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实现基本脱贫。对此,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,及时召开专题会议,围绕民政职能,明确责任分工,细化指标措施,务求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扎实成效,为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。
围绕兜底保障职能深入排查,进一步摸清工作底数。目前,全省13.0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,正在享受低保政策的有4.5万人左右,各级民政机关将把余下的8.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对象,凡符合条件的,及时准确纳入民政部门兜底保障范围;不符合条件的,确保事实清楚,依规办事。摸底调查过程中,坚持走村入户,全面覆盖。组织精干力量,搞好业务培训,做到不落一人。确保数据精准,建立台账,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,细致核查比对,符合条件对象实现“双纳入”。
认真制定完善相关指标体系,进一步落实政策保障。一要按时完成最低生活保障提标任务。加强农村低保调增幅度的统筹指导,始终保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,注重区域协调和分类指导。7月1日前,完成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增幅在7%以上目标,并按新标准实施救助。二要推动因病致贫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地。总结讲评全省深化因病致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,推广各地先进经验。三要探索实践低保对象认定综合指标体系应用。做到既考虑家庭收入、财产等主要指标,也考虑家庭成员因患重病、重残等刚性支出因素,使低保对象提标扩面工作有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。四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。分类、分档设置临时救助标准,属于突发的医疗、教育、住房等困难,及时与相关部门制定的救助标准相衔接。五要搞好相关政策衔接。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与教育、健康、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有效衔接,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,支持发动社会组织(含慈善机构)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活动。六要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。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、查处“漏保”问题、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、查处资金监管不力问题作为治理重点。
细化量化工作标准,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。按照省委“推进一批综合保障性扶贫”目标要求,各级民政部门明确任务指标、完成时限、质量效能和验收考核。第一季度,召开工作推进会议,统一安排部署。第二季度,开展调研指导工作,收集整理情况,查找发现问题,明确措施办法。第三季度,开展集中检查考核,验收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成效。重点看低保提标文件是否按时下发,提标幅度是否达到预期增长目标,实际救助金额是否同步增加;看入户调查核对活动是否开展,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新增低保人数及比例,有无工作台账和信息档案;看临时救助对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,救助人数、金额是否精准;看相关责任部门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职尽责;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是否突出,实地检查是否到位,整改成效是否明显等。
落实责任担当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。打赢脱贫攻坚战既是一项战略决策,也是一项政治任务,各级民政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全力推进工作落实。一要统筹安排,科学谋划,定期分析形势,结合实际研究对策措施。二要突出重点,聚焦主业,把民政部门兜底保障列入年度工作中的重点任务,保证横向纵向关系协调。三要注重宣传,扩大影响,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评选总结出来。四要加强防范,抵御风险,坚决防止“关系保”“人情保”“错保”“漏保”的现象发生。
2019年1月26日,辽宁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。会议决定,年底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实现基本脱贫。对此,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,及时召开专题会议,围绕民政职能,明确责任分工,细化指标措施,务求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扎实成效,为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。围绕兜底保障职能深入排查,进一步摸清工作底数。目前,全省13.0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,正在享受低保政策的有4.5万人左右,各级民政机关将把余下的8.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对象,凡符合条件的,及时准确纳入民政部门兜底保障范围;不符合条件的,确保事实清楚,依规办事。摸底调查过程中,坚持走村入户,全面覆盖。组织精干力量,搞好业务培训,做到不落一人。确保数据精准,建立台账,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,细致核查比对,符合条件对象实现“双纳入”。认真制定完善相关指标体系,进一步落实政策保障。一要按时完成最低生活保障提标任务。加强农村低保调增幅度的统筹指导,始终保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,注重区域协调和分类指导。7月1日前,完成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增幅在7%以上目标,并按新标准实施救助。二要推动因病致贫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地。总结讲评全省深化因病致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,推广各地先进经验。三要探索实践低保对象认定综合指标体系应用。做到既考虑家庭收入、财产等主要指标,也考虑家庭成员因患重病、重残等刚性支出因素,使低保对象提标扩面工作有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。四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。分类、分档设置临时救助标准,属于突发的医疗、教育、住房等困难,及时与相关部门制定的救助标准相衔接。五要搞好相关政策衔接。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与教育、健康、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有效衔接,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,支持发动社会组织(含慈善机构)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活动。六要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。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、查处“漏保”问题、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、查处资金监管不力问题作为治理重点。细化量化工作标准,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。按照省委“推进一批综合保障性扶贫”目标要求,各级民政部门明确任务指标、完成时限、质量效能和验收考核。第一季度,召开工作推进会议,统一安排部署。第二季度,开展调研指导工作,收集整理情况,查找发现问题,明确措施办法。第三季度,开展集中检查考核,验收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成效。重点看低保提标文件是否按时下发,提标幅度是否达到预期增长目标,实际救助金额是否同步增加;看入户调查核对活动是否开展,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新增低保人数及比例,有无工作台账和信息档案;看临时救助对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,救助人数、金额是否精准;看相关责任部门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职尽责;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是否突出,实地检查是否到位,整改成效是否明显等。落实责任担当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。打赢脱贫攻坚战既是一项战略决策,也是一项政治任务,各级民政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全力推进工作落实。一要统筹安排,科学谋划,定期分析形势,结合实际研究对策措施。二要突出重点,聚焦主业,把民政部门兜底保障列入年度工作中的重点任务,保证横向纵向关系协调。三要注重宣传,扩大影响,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评选总结出来。四要加强防范,抵御风险,坚决防止“关系保”“人情保”“错保”“漏保”的现象发生。
文章来源:《城建档案》 网址: http://www.cjdazz.cn/qikandaodu/2020/0724/383.html